騰邦國際: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一、獨立董事關于2019年度公司對外擔保情況及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的獨 立意見 經過對公司2019年度的經營情況等的核查,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 女士認為: 1、本年度公司認真貫徹執行了《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 通知》、《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 通知》、《關于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公司《對外擔保 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沒有發生違規對外擔保行為和關聯方資金占用。 2、公 司不存在為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及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 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和當期都不 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3、公司不存在股東及關聯方非正 常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及持股50%以下的其它關聯方、任 何非法人單位提供擔保的情況。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權。 二、獨立董事關于《2019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經認真審閱公司編制的《2019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的議案》,獨立董事肖俊 斌先生、郭志芹女士認為:公司2019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方案,與公司實際運營 情況相匹配,不存在違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的情形,未損害公 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經營和健康發展。同意將該 方案提請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進行審議。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權。 三、獨立董事關于《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士認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 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了公司經營管 理需要的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但因公司出現財務困難,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 部分員工離職致部分重要崗位缺位等原因,導致公司在子公司股權管理、內審機 構對內部控制監督等內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出現了公司內控不能有效執 行,控制環境惡化,公司內部控制執行失效的局面。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權。 四、獨立董事關于《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獨立 意見 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士認為公司董事會編制的《關于募集資金 2019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 管理辦法》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內容真實、準確、 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如實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 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但是由于金融去杠桿等外部金融市場環境變化,銀 行收縮貸款信用,致使公司資金周轉緊張,存在部分債務逾期,導致公司多個銀 行賬戶(包括4個募集資金賬戶)被司法凍結,募集資金存在歸還后被凍結或劃 轉的風險。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暫時無法將上述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不超過 2.3億元人民幣募集資金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銀行專戶。公司已披露的關于募集 資金使用相關信息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募集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違規 情況。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權。 五、獨立董事關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計劃》的獨立意見 經過對公司2019年度關聯交易事項的核查,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 士認為:公司2019年度發生的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 程》的規定,沒有違反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屬于與日常經營相關的事項, 關聯交易價格公允,符合公司實際生產經營需要,不存在任何內部交易,不存在 損害公司和所有股東利益的行為。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權。 公司2020年度日常關聯交易是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所需,按照市場價格定價, 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 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關聯方已遵循了公正規范處理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中 小股東利益的行為。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士同意公司2020年日常關聯 交易計劃。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權。 六、獨立董事《關于向銀行申請最高授信額度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士: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孫 公司進行銀行授信及擔保,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本次授信、擔保行為符 合公司實際經營需求,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務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本次授 信、擔保內容及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義務,維護了全體股東的利益。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士同意公司為 公司及下屬企業授信額度下所發生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獨立董事王建 平先生棄權。 七、獨立董事《關于公司及下屬企業向非銀行機構融資并提供擔保的議案》 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士認為:被擔保的對象為公司具有控制權的 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孫公司,財務風險處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圍之內,公司 對其提供擔保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本次擔保行為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 求,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務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本次擔保內容及決策程序 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 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維護了全體股 東的利益。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士同意公司為公司及下屬企業向非銀 行機構申請的融資額度提供擔保。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權。 八、獨立董事《關于續聘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在本次審計工作中,大華及其審計組成員遵守了職業道德基本原則中關于保 持獨立性的要求,始終保持了實質上和形式上的雙重獨立。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 郭志芹女士認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質量、服務水平及收費情況符合公司年 度審計工作開展的需求。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士同意將該方案提請公 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進行審議。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權。 九、獨立董事《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頒布的《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 號)、《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 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通知》(財會〔2019〕8 號)、《關于印發修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 9 號——債務重組>的通知》(財會〔2019〕9號)進行的合理 變更,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 報表產生重大影響。本次變更會計政策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 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權益的情形。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 郭志芹女士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權。 十、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計提相關資產減值準備是基于會計謹慎性原則而做出的,依據充 分,程序合理、合規,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后能更加真實、準確地反映公司的資產 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 郭志芹女士同意公司本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權。 十一、關于2019年度財務報告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士認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如實反映了公司現階段的狀況,獨立 董事肖俊斌先生、郭志芹女士認可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加強調事項段涉及的 事項,同意《董事會關于非標準審計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我們 將持續關注并督促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采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相關事項,確保 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維護廣大投資者和公司利益。獨立董事王建平先生棄 權。 王建平先生對所有報告及議案權票,棄權理由為:由于會議內容重要,本人 收到詳細報告較晚,無法對內容進行審核,且公司面臨融易行資金挪用,喜游失 控等重大事項,應當給予董事充足的審閱及提出問題的時間,因此,本人對本次 董事會所有報告及議案棄權。 獨立董事:郭志芹、肖建斌、王建平 2020年4月29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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