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暴風集團: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及公司股票停牌
證券代碼: 300431 證券簡稱:暴風 集團 公告編號: 2020-027 暴風 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 定期報告 及公司股票停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由于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 公司股票將于 2019年年度報告 披露期限屆滿后次一交易日(即 2020年 5月 6日)起停牌 一天,并將于 2020年 5月 7日起復牌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應當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 起四個月內披露年度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 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披露第一季度報告,且第 一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公司”)尚未完成聘任首席財務官的工作,公司暫無合作的 2019 年年度報告審計機構。因此,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 2019年年度報告,也 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披露 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 。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 關規定 ,公司股票將于 2019 年年度報告披露期限屆滿后次一交易日(即 2020年 5月 6日)起被實施停牌 一 天后復牌 。 若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 2019年年度報告,深 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若公司股票 被暫停上市后一個月內仍未能 披露年度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據《深圳證 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若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將不能在創業 板重新上市;其他風險詳見公司在巨潮咨詢網披露的《關于股票存在被暫停上市 風險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 2020-026)。 公司向廣大投資者致歉,同時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暴風 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 4月 30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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